全自理
全自理:
护理对象:①日常生活基本自理。
②年老体弱患有器质性疾病,症状较轻者。
③衣食起居日常生活需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者(清扫整理房间,洗涤床上用品)。
护理服务内容:
1.每天打扫室内卫生。
2.每天送开水到房间。
3.每周洗涤被套、床单、枕套一次(冬天),夏天为每周两次。
4.整理抽屉、衣柜、床头柜等。
5.代订牛奶、车票、报纸、杂志。
6.管家及义工提供亲情沟通,坚持每天和长者聊天不少于20分钟。
7.提供健身、娱乐设施,组织开展文体健身活动,每周不少于一次。
8.建立健康档案,每周测血压、体温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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